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什么是古今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一、 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是一种纵向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记录同一个词(实际是词的某一义项),不同时代社会用字有不同,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今字。汉代的经学大师郑玄在注释“三礼”时最早使用了古今字这个术语。如《礼记•曲礼下》:“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郑注:“《观礼》曰:‘伯父寔来,余一人嘉之。’余,予,古今字余字在甲骨文中已有,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在西周金文辞中习见;而予字最早始见于战国文字,用为第一代称词晚于余字。于是这两个字在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时构成古今字。“余”用在前,是古字,“予”用在后,是今字。这里所说的古今和古今字都是相对而言的。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的谊字下有一段话说得很清楚:
凡读传,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
古今字是记录同一个词古今用字有异造成的历史现象,即“古用彼,而今用此。”古书用古字的例子很多,比如:
① 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城濮之战》)
② 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案之战》)
③ 于是翦其发。(《顺民》)
④ 臣错 茅臣。(《晁错传》)
⑤ 张脉偾兴,外彊中干。(《韩之战》)
以上加“ ”号的字所记录的词,在各句中分别表示联婚、擒拿、剪除、草介、强劲的意思。后世再记录同样的这些词时,不再使用昏、禽、翦、屮、彊,而改用婚、剪、草、强了(故意仿古的文章除外)。于是昏----婚、禽——擒、翦——剪、屮——草、彊——强就构成了古今字。
(二) 古今字的来源
古今字来源主要有三个,这就是: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同音假借,被借字与借字构成的古今字;古今对异体字的异用构成的古今字。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1. 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这里所谓汉字的分化,是指由于汉字记词职务的分化而导致汉字的增益。上古字少,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务,为了减少其兼职,后世便另造新字来分担。比如共字,在上古就兼有同个记词职务,分别表示不同的意思:
①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
② 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
③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
④ 民不知礼,未生其共。(《城濮之战》)
例① 是共同的意思,例②是供给的意思,例③是拱揖的意思,④是恭顺的意思。一个人字身兼四职,也就是分别记录了四个不同的词。这对运用文字来说是经济,但字的兼职过多,容易造成表意的含混、模糊。为了增强表意的明确性,后世就造了供、拱、恭三个新字来分别发担它的兼职,共字本身就要用以表示共同、共合这一个义项了。像这样,我们把原先定一字多职共用字“共”称为母字,把后来特地为分担母字兼职而造的供、拱、恭等称为分化字。从记录同一个词(比如供给的供)所用字的时代先后来说,古用“共”而今用“供”,于是“共”与“供”构成古今字。同样,“共”与“拱”、“共”与“恭”也分别是古今字。古今字的绝大多数是母字与其分化字构成的。这类古今字从后世表主的分工上看,又有几种情况:
(1) 古字表引申义,今字表本义。例如“益”与“溢”。益字小篆作 ,像水从器皿中漫出,本义是水漫溢,引申则又有增益、利益、更加等义。后来加水旁新造“溢”字专表本义,“益”则只表引申义了。古书先后在记录漫溢这个词时,益和溢构成了古今字。《吕氏春秋•察今》:“澭州暴益“,用的是古字。类似的还有:州——洲、止——趾、要——腰、责——债、监—— 、新——薪、闲——间、景——影,等等。
(2) 古字表假借义,今字表本义。例如:“莫”与“暮”。莫字的古字形象日落草莽之中,本义为昏暮,因时常借用为“莫须有”的莫,后来便又加日旁新造暮字专表本义,莫与暮构成古今字。《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不夙则莫”,用古字。类似的还有:孰——熟、然——燃、衰——簑、北——背、原——源、午——杵、县——悬、它——蛇,等等。
(3) 古字表本义和部分引申义,今字专表某一引申义。例如“解”与“懈”。解字从角从牛从刀会意,本义为解剖,引申又有懈怠、松懈的意思,后来加心旁新造懈字,用以专表解字的这一引申义,而本义和其他引申义(如放开、解脱等)仍由解字承担。古书先后在记录懈怡、松懈的懈时,解与懈构成古今字。《史记•李将军列传》:“胡虏益解”,又《张释之传》:“王生老人,曰:‘吾袜解’。”均用古字。类似的还有:知——智、被——披、坐——座、没——殁、反——返、食——饲、赴——讣、振——赈、潦——涝、张——帐,等等。
(4)古字表本义,今字表假借义。例如“辟”与“避”、“ 辟”、“譬”、“僻”。辟字多久评论和,从 (儿同人)从辛会意,本义为法,在上古又经常假借为躲避、开辟、譬如、乖僻等字,后来增加形旁,分别为这些假借义新造专字。古书先后在记录这些词时,辟字在不同词义上分别与避、辟、譬、僻构成古今字。《郑后克段于鄢》:“姜氏欲之,焉辟害?”《晋灵公不君》:“晨往,寝门辟矣。”《晃错传》:“使主内亡邪辟之行,外无骞污之名。”《礼记•中庸》:“辟如行远必自迩。”皆用古字。类似的古今字还有:栗—栗、信—伸、胃—谓、舍—舍、戚—戚、采—彩、牟—眸、师— 狮、莩—殍、澹—赡、母—毋,等等。
(5)古字和今字的表义具体化。例如“受”与“授”。受字甲骨文作 ,像彼此双方以手交接一凡(盘)之形,《说文》训为“相付”。彼上授受,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古代施受同辞,接受和授予均由受字表示。《新唐书•高俭传赞》:“古者授姓受民,以旌有功。”这里的受即是赐予(付予)的意思,是用古字。后世新造授予专表授予义,而受字专表接受义。教—学、示—视,与此同。祝—咒,也是古今字。祝,甲骨文作像一人跪于神位之前张口致辞之莆。祈祷于神,可求赐于己,也可求降祸于,是祝字本含有祝福和诅咒两方面的意思。《诗经•大雅•荡》:“侯作侯祝,靡屈靡究。”疏:“口告而祝祖之也。”后世新造咒字,专表诅咒之义,而祝字专表祝福之义。兽—狩,也是古今字。兽字甲骨文作,从单(狩猎武器)从犬器从犬会意,是狩的本字。古代“名动相因”,行为动作与行为动作涉及的对象每用同一个来表示,故兽在上古兼有禽兽和狩猎两个方面的意思,后世新造狩字专表狩猎(动词),而兽字则专表禽兽(名词)了。像这样的古今字,其今字都是为表义的具体体面化而造的专字。
2.由于同音假借,被借字与借字构成古今字。书面汉语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使用同音假借来调剂汉字的记词职务。原本由某个字担负的记词职务,到了某个历史阶段,因为种种原因,便改由别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承担了。而且往往一直承担下来,成为记录这个词的正字。于是前后两个字在彼此交接的那个词义上构成古今字,也就是被借字与借字要成古今字。例如伯字,本主为“长”(老大),其引申主可特指“诸侯之长”,“春秋五霸”的霸原本作“伯”,《汉书•文帝纪》:“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伯与霸所表示的词义判然有别。后世五伯的伯借用霸字充当。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霸字下说:“俗用为王霸字,实伯之假借也。”但一则“不还”,到唐代这个借字即已成为正字,至今不变。于是“伯—霸”在“诸侯之长”这词义上构成古今字。
由假借构成的古今字,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古字(被借字)只把部分记词职务转移给今字(借字),而自身仍然承担着余下的职务。例如“何—荷”就是这样。何字甲骨文作,像人有所担荷之形。《说文》:“何,儋也。”儋即担字。由于何字经常要承担记录疑问代词“何”的职务,于是本义就另借荷花的荷字,而除本义之外的其他职务仍由何字自身承担。类似的古今字还有:内—纳、见—现、女—汝、闲—闲、泉—钱等等。这类古今字,在古字将部分词职务转移给今字之后,古字与今字分别记录的词,往往是词义不同、词也不同的词,因而在读音上也往往略有差。
另一种是古字(被借字)把自己的记词职务完全转移给了今字(借字),今字通行为正字之后,古字往往被废弃。例如:“彊—强“就是这样。彊字从弓畺声,本义是“弓有力”引申为凡强劲之称。这个字产生得很早,在西周金文中常用以表示强力、强大的意思。而强字从虫弘声,本义是一种虫子“蚚”,产生在战国之后。由于彊与疆形近易混,彊又与强同音,且强的本义极少用,地是后世便借“强”为“彊“,不久借不还,遂使彊字完全被强字取代而废亡。类似的古今字还有:辠—罪、迻—移、 —俟、 —溺等。这类古今字往往是古字的义项单一,今字的义项也不多,且本义罕用,所以今字在淘汰了古字之后,不仅不不会影响表义的明确,反而能使习用的汉字字数为之减少。这是社会对用字的正确选择。
3.古今对异体字的不同应用构成古今字。异体字本是音义全同、记词功能也一样,只是构形有异的字,但是随着汉语和社会用字的发展变化,一部分异体字也会发生变化。不同时代对异体字的不同应用也往往会构成古今字。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词义的分化而导致两个异体的记词职务有了分工,由某一体专门承担记录发化出来的某一义项,而另一体则承担记录其余义项。于是这两个异体便在不同时代的某一义项上构成了古今字。例如“常—裳”本是一对异体字,本义是“下帬”,即今所谓衣裳的裳。“常”除表本义外,还被借用为表示经常、曾经等。于是在词义分化的前后不同的时代,在衣裳这个义项上常与裳便成了古今字。又如“雅—鸦”是一对异体字,本义是鸟名即乌鸦。雅又借用为文雅、雅正的雅。词义分化后,鸦专本义鸟名,雅则只表假借义文雅、雅正等。于是雅与鸦在鸟这个名义上构成古今字。这一类的古今字,实际上是由两个异体先分化成两个意义和用法都不同的字,然后才构成古今同词而异字的。被分化出来的一体,与前面所说的后出分化字所起的作用并没有实质的不同。这类古今字还有:邪—耶、犹—猷、谕—喻、吏—事、沈—沉、著—着,等等。
另一种情况是,两个异体的出现有很大的时代差距,可分为今体和古体,并且后世经过社会的选择,今体得以流传而古体被废弃。但它们在古代文献中也构成了记录同一个词而古今字不同的现象,所以也属于古今字的范畴,也就是古体和今体在同一词义上构成古今字。例如“埜—野“是一对时代不同的异体,埜从土从林会意,最早见于商代甲骨评语以战国时代增加声符予作壄(又常作),同时又新造形声字野(本作 ,小篆定型作野)。埜(壄)与野是不同时代的异体。《史记•司马相如传》:“膏液润埜草而不辞”、《楚辞•九歌》:“天时 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原壄”用的是野的古体。后世经过社会的选择,今体野得以通行而古体埜(壄)逐渐被废弃。但是它们在古书中同记一词,也具有“古用彼、今用此”的性质,所以“埜—野”也是古今字。又如“雚—鹳”,雚为鸟名,最早见于甲骨文字,是象形字,秦汉时始增鸟旁作鹳。《说文》:“雚,雚爵也。……诗曰:雚鸣于垤。”段注:“今诗作鹳。释文曰:本又作雚。”后世鹳行而雚废,但在古书的用字中,它们是古今字。类似的还有: —攀、鬻—煮、徧—遍、威—灭、 —敷、 —隙、喿—噪、复—复、厷—肱等等。
二、通假字
假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简称借字)。例如:
① 庄公寤生,惊姜氏。(《郑伯克段于鄢》)
② 举错不可不察也。(《张释之传》)
③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系辞下》)
十分明显,例①的寤本应用牾,牾训逆,牾生即逆生;例②的错本应用措,放置的意思;例③的信与屈相对,本应用伸,意思才能通畅。然而这些文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寤、错、信三字是通假(借字),牾、措、伸则分别为它们的本字。
通借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事情来替代的法则,是“本无其字”的“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声托事”。
(二) 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之间的关系
古书用字的通假现象是复杂的。从不同的角度观察,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之间具有不同的关系。主要有:
1. 从声音上看,通假字与被通假字具有或同音、或双声、或迭韵的关系。例如:
① 信以结之,不倍。(《礼记•缁衣》)
② 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孟子•公孙丑》)
③ 故九万里则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庄子•逍遥游》)
④ 没死以闻。(《战国策•赵策》)
⑤ 登是南邦。(《诗经•大雅•云汉》)
⑥ 从弟子十人所。(《史记•滑稽列传补》)
例① 的“倍”和例②的“畔”分别是“背”和“叛”的借字,倍与背、畔与判同音;例③的“培”和例④的“没”分别是“凭”和“冒”的借字,培与凭、没与冒是双声;例⑤的“登”和例⑥的“所”分别是“成”和“许”的借字,登与成、所与许迭韵。
2. 从字形上看,通假字或被通假字如果是形声字的话,则多具有相同的声符。由于汉字中形声字占的比例极大,通假以音同音近为前提,所以通假多见于形声字,而于形声字中又特以具有相同声符者居多。例如:财—材、涂—途、常—尝、倡—唱、底—砥、鄂—愕、匪—斐、静—净、僇—戳、说—脱、讼—颂、廪—懔、锡—赐、刑—形、政—征、悟—晤,等等。当然,声音相同相近的字并不限于声符相同的形声字,因而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也并非都如此,比如:由—犹、时—伺、趣—促等,则是另外的情形,只是所占的比例交小罢了。
3. 从借代关系上看,通假字与被通假字有单借和互借之别。所谓单借,是指甲能借乙,乙却不能借甲。比如:屈伸的伸能借用诚信的信来替代,而诚信的信却不能借用伸字来替代;背弃的背能借用倍娄的倍来替代,而倍数的倍却不能借用背弃的背来替字和乙字可以互替代,即甲为本字时乙为借字,乙为本字时则为借字。例如:
① 及以至是,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是贵乎?(《报任安书》)
② 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年,酒五斗。(《汉书•文帝纪》)
③ 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论积贮疏》)
④ 江河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乎。(《许行》)
例①“以”是借字,“已”为其本字;例②“已”为借字,“以”为其本字。“以”与“已”互为通假。例③“上”是借字,“尚”为其本字;例④“尚”为借字,“上”为其本字。“尚”与“上”互为通假。类似的例字还有:爱—哀、才—裁、故—固等。古书用字的通假现象以单借为多,互借较少。
4. 从对应字数上看,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一般是一对一的关系,即一个字仅被另一个字借用,但也有不少的字可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借用,形成一对几的关系。例如“辨”字:
① 主齐盟者,谁能辨焉?(《左传•昭公元年》)
②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逍遥游》)
③ 望于山川,辨于众神。(《史记•五帝纪》)
④ 其于宗庙朝,辨辨言,唯谨尔。(《史记•孔子世家》)
例① 杜预注云:“辩,治也。”治办之意,即借为“办”;例②郭庆藩《集释》云:“辨,读为变”;例③今《尚书•舜典》“辩”作“徧”(遍);例④《论语•乡党》“辩辨”作“便便”。是“辩”可被办、变、徧(遍)、便等几个字共同借用。此外,距通柜、讵、巨;可通嫠、来、赉、僖;适、谪、敌、啻;能可通耐、乃、暱、而等,都属于这一类。
(三) 通假字的辨识
通假是借音表义,以音同音近为前提,所以辨识通假字主要是以声音为线索。阅读中遇到某一个字不能用其本义或引申义去解释时,就应考虑到是否存在通假的问题。例如《论语•阳货》:“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这一句中的“归”字当作何解释呢?若依《说文》,归的本义是指女子出嫁,这用在本句显然不通;若有归的引申义“归还”似乎可通,但孔子并未借给阳货豚,又何以言归还?联系上下文意,是阳货想通过送豚给孔子,好让孔子依礼回拜时见到孔子,句中归字归是赠送的意思。然而归字的本义和引申义中都没有赠送这一义项,可见古有赠送食物的专字“馈”与“归”音近,意思又正好吻合,于是可以初步断定归是馈的错字。查同书《微子》,又有“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之语,归同样当借为馈(意思是说齐国像馈赠美味一样将女乐声送给鲁国)。
在辨识通假字时要注意两点:(一)要有古音韵的常识。所谓音同音近是就古音而言的,不是指的今音。古今语音变化很大,古代音近的字,到现在不都还音同音近,有的可能变得完全不同近了;而原本读音不同不近的字,又有可能变得相同相近。所以当我们以声音为线索去辨认通假时,千万不可只据今音作准则。(二)在没有别的例证时,不可只据音同音近而轻言通假。判定某字借用为某,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三、异体字
所谓异体字,是指在某一历史时期音义完全相同、记词职能也完全一样,只是构形有异的字。例如:
① 以彊为弱,在俛仰之间耳。(《晁错传》)
② 执其干戚,习其俯仰。(《礼记•乐记》)
③ 郎中令善媿人。(《龚遂传》)
④ 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段太尉轶事状》)
以上句中的俛与俯、媿与愧,虽然字的构形不同,但音义及记词职能完全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互换。像这样的字就是异体字。有的同音字虽然在某一义项上同,在一定的场合也可以互用,但记词职能并不完全一样,这种字不能视为异体字。比如游与游,只在游玩义上相通,可以互用,但游水义古代只用游而不用游;赞与赞,只在赞义上相通,可以互用,但赞进、赞助义古代只用赞而不用赞。这说明它们的记词职能虽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的方面,并不完全重合。所以像这样的字不能看作是异体,以免造成阅读的误解。
(二) 异体字的形体差异
异体字的形体差异主要有以下六种:
1.所用造字方法不同,一体为形声,一体为非形声。如:岳-岳、涎- 、耻-耻、泪-泪、磥-磊、黥- 、膻-羴,等。
5. 同为形声,所取意符不同。如:逼-逼、徧-遍、逾-逾、咏-咏、误-悮、溪-溪.榜-牓、暖-煖、糠-穅,等。
6. 同为形声,所取声符不同。如:馈-餽、昵-暱、棹-櫂、猿-猨、梅- 、裤-袴、蒂- 、掩-揜、溯-泝、楠-枬,等。
7. 同为形声,所取意符和声符都不同。如:愬-诉、迹-迹、剩-賸、椀-盌、村-邨.妆-粧、粳-秔,等。
8. 偏旁部首所处的位置不同。如: -够、峰-峯、略-畧 、惭-慙、概- 、鹅- 、松-枀、秋-秌,等。
9. 笔道形态略有不同。这往往是由于书写的风格、习惯的不同而造成的字体的差异。如:冰- 、册-、皂- 、吴- 、叙-,等。
从以上所举的各类例子字可以看出,形声造字法最容易产生异体,所以形声字中的异体字也最多。
(三) 识别异体字要注意的问题
有两种情况最值得注意:
1. 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曾经异体字,但后世发生了分化,记词职能有了分工,变成了两个不同的字。例如“咳”与“孩”,在历史上就曾是一对异体字。《说文》:“咳,小儿笑也。从口亥声。孩,古文咳从子。”《礼记•内则》:“父执了之右手,咳而名之。”《史记•扁鹊传》:“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老子》:“我独泊兮未兆,如婴和之未咳。”《释文》本作“孩”。《颜氏家训•教子》:“子生咳,师保固明,仁慈礼义导习之矣。”本又作“孩提”。在这些文句中,咳与孩均读hái,用的都是“小儿笑”的本义。后来这一对异体字发生了分化,本义也罕用了。咳读ke,通欬,如“咳唾成珠”。即今咳嗽的咳。孩仍读hai,用为幼童之称。咳与孩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两个字。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喻-谕”,原本晓谕,比喻义都可通用,后来分化,晓谕主用“谕”,比喻义用“喻”。“份-彬”,原本通用,指文质具备的样子,《说文》引《论语》“文质份份”,今作彬彬。后世分化,彬仍表本义,而份改读fen,用作量词。“育-毓”、“徯-蹊”、“讶-迓”、“拓-遮”等等,也有类似的变化。我们在读古书时,对于这一类的异体字一定要作历史的考察,切不可轻率地以今律古而误解文意。
2. 在古代原本不是异体而是意义或用法不同(或不尽相同)的两个字,现在为了精简汉字,在和“异体字整理”时也视同异体字加以合并而成了一个字。例如“炮”,本是一种烹调方法。《礼记•礼运》:“以炮以燔。”注:“炮,裹烧之也。”而“炮”()是“机石”,指古代战争中用机械之力发石以攻敌,故字从石。后来发明了火炮,才借“炮”为“炮”。炮与炮原本并非一字异体。现在当作异体字合并后,炮行而炮废。类似的还有奸与奸、核与覈、闲与闲等等。我们在读古书时切不可将它们视为异体字,要从弄清它们的本义入手,分辨出它们在不同场合的不同意义和用法。
四、繁简字
繁简字是繁体字和简体字的合称。所谓繁体字和简体,是就同一个字构形时所使用的构件或笔划的多少相对而言的。构件或笔划多的是繁体,构件、笔划少的是简体字。同一个字(当然不是每一个字)的繁与简,自古就有。汉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虽然有删繁就简的一面,但是这一面实行得并不彻底和广泛。由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用字和习尚,在没有严格正字法的情况下,也往往繁简并行。比如学字有繁体作“斆”,也有简体作“学”;充字有繁体作“弃”,有有简体作“弃”。在古书中,学字用简体为多,也用有繁体的,《史记•张释之传》:“此二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斆此啬夫谍谍利口捷给哉?”学字即用繁体。弃字则我用繁体但也有用简体的,《左传•成公二年》:“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用的即是简体。所谓繁体和简体,是就同一个字在构形表明上的繁复与简单相对而言的,若就字的记词功能和用法而言,实质上是异体的种。由于它在社会用字中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才单列出来作专门的讲解。
汉字的简化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化字形,二是是削减常用字的字数。前者采用各种方式(诸如简化偏旁部首、取原字形的某一部分或轮廓、草书楷化,重造新体等),将一部分常用字的形体进行改造,使字的结构简单、笔划减少而便于书写,所涉及的主要是“形”的问题。后者则选留某些字而同时废弃某些字,是对字的记词职能进行调整或归并,所涉及的主要是“义”的问题。这两个方面对阅读古书都有影响。如果光是字形的简化而不关字义,那问题就较为简单,只要我认识一般相应的繁体字就是了。比如“汉书”,你只要知道“汉书”二字的简化就行了。若是既涉及到字形同时又涉及到字义,那问题就没有这般简单了。有几种情况值得注意:
1. 某字简化后的构形与古书中某个字构形完全一样,但两者的音义和用法完全不同。
① 无是公听然而笑。(《史记•司马相如例传》)
② 价人以藩。(诗经•大雅•板))
③ 降此蝥贼,稼穑卒痒。(《诗经•大雅•桑柔》)
在这些古书的文句中,听音y(n,意为“笑貌”,价音ji(,意为“善”;痒音y(ng,意为“病”。现在简化字中听话的听(听)、物价的价(价).搔痒的痒(痒)分别与之同形,但意义却迥然有别。属于这一类的简化字还有:厂(厂)、广(广)、胜(胜)、坏(坏)、机(机)、苹(苹)、筑(筑)、适(适)、异(异)、腊(腊),等等。在古书中遇到这类字,若按现在简化字的音义去释读,就无法明了古人的语意了。
2. 字形虽未简化,但却兼并了另外一个(或两个)音同或音近字的记词职能,而被兼并的字在“解除职务”后,多数被废弃,少数虽仍被“留用”,但记词职务大为减少。这样就使“兼并者”增加了它原来所不具有的义项,扩大了它们的记词职能。例如“丑”,原本只表地支,在汉字简化时兼并了“丑”的记词职能,“丑”被“解职”废弃,于是导字除了仍表地支之外,又增加了“丑恶”、“丑陋”的义项。再如“干”,原本只表干犯、干求义,汉字简化时兼并了“乾”的一部分职能(干湿)和“干”的全部职能,于是“干”被废弃,“乾”只余下“乾坤”的一个义项。类似的字还有:余[余,馀]、后[后、後]、斗[斗、门]、舍(舍、舍)、几(几、几)、叶(叶,叶)等。
3. 字形简化,同时又兼并了另外一个音同或音字的记词职能,被简化的繁体和被兼并的字同时被废弃。如“获”是“获”(古指猎得禽兽)的简化,同时又兼并了“获”(古指收割庄稼)的记词职能,于是“猎获”和“农获”两个义项统由获字兼任,获、获二字同时废弃。类似的例字还有:汇(汇、汇)、饥(饥、饥)、钟(钟、锺)、历(历、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