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司法所调解一方拒绝到场怎么办”。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当一方未能出席司法所调解时,调解进程可能会受到影响。此时,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至人民,由作出判决。
2.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若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未能成功解决纠纷,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仲裁、行政或其他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需要理解的是,司法所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参与的原则。如果调解当天一方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司法所应考虑重新安排调解时间。
4. 如果对方明确拒绝参与调解,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另一方未表示反对,可视为双方共同申请调解。
6.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如有需要,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基层人民申请司法确认,以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