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 消防维修保养 ,具体整改内容见合同后附清单,根据消防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及有效的相关修改文件和消防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釆用乙方全包干方式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合同工程总价为 万元( 大写: 万元整)包干价,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
2、消防主机主板更换 万元(大写: 贰万 元整),由乙方负责购买。两项合计总金额为 万元( 元整)
第五条 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消防泵房水糸统和消防报警糸统整体联动 年 月日前完工,附件中其余项目 月 日前完工。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乙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
2、支付时间:施工进场后一周内支付 工程总款的 % 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并且双方办理竣工决算后七天内;甲方付至决算价的 % ;余款%作为乙方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xx年版) 合同编号: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工时间竣工。应整理书面竣工报告、施工资料、竣工图纸及消防系统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时送交甲方。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采购,并按所提供材料的相关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供的材料送交质检部门抽检。
2、本工程消防系统所需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责安装调试。
3、若施工过程中发生返工、修改,其费用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造成的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围栏设施,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客问题; 不得毁损甲方财物。
6、乙方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安全器械和工具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过往行人安全.造成任何事故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完工验收前,必须做到三清:“场地清、工具设备材料清、人员清”。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时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若工程质量问题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负责。属甲方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烧坏,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 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的劳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则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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