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与地址:
二、 工程范围与内容:
三、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四、 材料:
1、屋面防水材料使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聚酯胎PE膜-20°。
2、卫生间防水材料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规格911型。
五、 面积计算方式和单价:
1、 以屋面正投影面积并加女儿墙泛水高度作为计算防水面积。
2、 以卫生间正投影面积并加女儿墙泛水高度作为计算防水面积。
3、 屋面防水材料使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mm聚酯胎PE膜-20°,单价按 元/㎡(含税价)计算总金额。
4、 卫生间防水材料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911型,单价按 元/㎡(含税价)计算总金额。
六、 工程期限:开工 20xx 年 5 月 16 日竣工 20xx 年 5 月 22 日
七、 施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八、 材质要求:
1、 乙方材料进场必须经现场切割抽检材料样品,并必须经法定检测部门抽检检测合格。若现场材料抽检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 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3mm聚酯胎PE膜-20°材厚度为3毫米。
3、 聚氨酯防水涂料911型涂层3道,厚底1.5毫米。
4、 冷底子油必须符合建筑工程屋面防水质量标准要求,严禁加水调兑稀释。
5、 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冷底子油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并加盖专业售货单位公章。
九、 质量责任:
1、 必须严格按屋面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操作程序 要求施工。
2、 冷底子油必须按施工规范和图纸要求横竖方向交叉涂刷一遍。
3、 排污、排水、排气管根部必须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做附加层处理。
4、 泛水细部(包括排水、排污、排气、女儿墙根部)处理的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必须上翻足够25cm至30cm的尺寸。
5、 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铺设搭接方向必顺水搭接(上盖下)卷材之间搭接宽度要足够,严密。火烤溶化恰当,不得有漏烤和烧焦现象出现。
6、 卫生间聚氨酯防水涂料911型涂层3道,厚底1.5毫米。
7、 卫生间防水施工完毕,必须经过甲方关水试验48小时无渗漏现象发生。
8、 因乙方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出现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行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行修复粉刷。
十、 甲乙双方责权: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有关设计图纸的书面材料,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并经甲方开出开工通知单。
2、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容施工前,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对前道工序影响防水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3、 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创造条件,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乙方必须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 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5、 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材料施工的有关复印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工序、质量及时验收。
7、 质保金为总价款的5%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造成原因而渗漏,由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施工,不取任何报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甲方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等所造成防水层破坏,乙方不负其责)。
8、 乙方及其工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严禁在高空女儿墙压顶部位上打跳、翻坐、骑坐、走动,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和违反施工现场以上相关规定等原因所造成的人生伤害(包括伤、残、亡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 其他约定:
1、 施工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缝等异型防水工程,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双方协商价格。
2、 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现场施工条件限制,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甲乙双发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条约。乙方应如期保质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按时验收、验证、付款。
4、 施工期间甲方可进行材料抽检,在权威机构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十二、付款方式:材料进场支付10000元,待乙方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实际丈量面积总价款支付到95%的工程款,质保金为5%。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具体经办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共同遵守。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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