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贷款方(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1、乙方将自己的物品重量大于或小于1克,向甲方作押。
2、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物品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3、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4、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5、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加收%违约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6、抵押期间甲方如丢失或损坏质押物品,甲方需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评估价值计算。
7、乙方保证: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
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本合同销毁,自行终止。
8、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9、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11、本合同附件:
⑴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合同一式两份
⑵抵押(质押)物品照片: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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