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市委、政府提出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总体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城区专项规划编制不到位,与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目标有较大差距。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虽于20xx年修编批准实施,但城市控制性详规及专项规划等重要规划不完善,且在具体实施中,规划变动随意性大,导致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相协调等问题出现。
2、城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到位,与完善的整体服务功能体系有较大差距。近年来,市委、政府虽然加大了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的投入,使我市城区基础设施配套整体服务功能体系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由于原有的基础设施配套较为滞后,与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的宜游、宜商、宜居环境要求及完善的城区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体系不相适应。以至出现城区框架拉不开,道路交通拥挤,环卫设施差,排水排污管网不畅,中心农贸市场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速度缓慢。以及合福高铁即将开通,对接高铁的路网建设、优化城区交通体系和相应城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等瓶颈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3、城区建设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手段滞后,与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目标不相适应。随着我市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管理的难度加大,城市建设管理等职能部门专业化和依法管理水平整体发挥不够,难以适应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步伐,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应紧紧围绕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迎接高铁时代到来的总体要求,持续按照“一二三五五”发展战略,深化“项目落实年、争创文明城”工作主线,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保障城区建设按照“拉开城市总体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目标,实现科学、有序的发展。因此,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区建设步伐,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1、如大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结合我市“六-五”普法和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多种形式广泛的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城市文明公约。同时建立健全市、乡(街)、村(居)三级宣传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增强市民知法、守法以及主动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意识。
2、强化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作用,加快城区专项规划编制步伐为城区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法律保障。
在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树立高起点和前瞻意识,认真按照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目标要求,加快我市城区专项设施规划修编工作步伐,在总规确定城区功能定位和文化定位,明确各功能分区的性质、建筑风格、容积率、建筑密度、间距、高度等重要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道路面积占有率、绿地率、停车场、公共交通站点、环卫设施配置等重要专项规划指标。同时针对现状实际,正确处理好原有建设项目与新建项目规划关系,以及项目周边的相关关系。全面提升城区专项规划指导作用,有效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际旅游度假城市建设进程
3、加大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投入,加快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市财政应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障完善和提升我市城区公共基础设施整体服务功能体系建设需要。积极发挥武夷山优势,加强向上对接相关政策。进一步整合资源、盎活资产,拓宽资金筹集融资渠道,积极拓展经营城市理念,运用BT、BOT等多种方式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完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投融资平台建设,争取银行更多更大的信贷支持。集中财力实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高标准完成党校桥征地拆迁、工业路及滨江大道、中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加快武夷和园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公园、城市夜景、城市景观、城区污水处理及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配套项目建设,以及城市道路、城区建筑立面、绿化、电网、管网等改造项目建设。
4、对接高铁枢纽建设,打通交通瓶颈,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把城区建设对接高铁站的路网作为工作重点,连接城区、度假区和通往主要旅游景区的道路及连接线,要尽快建成通车,对制约发展的瓶颈道路建设,应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尽快解决。着力做好公共交通的线路设置和站点规划,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资源,使城市交通的站点设置与高速铁路站点充分衔接,实现零换乘、零对接。
5、强化功能定位,突出配套设施先行。
以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目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老城区的功能定位,结合“点线面”工程,分区域进行整治提升及开发建设。严格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充分利用度假区改造提升的成功经验及模式,配套设施先行,适时启动老城区整治提升工程,分阶段有选择的开展城区主街遒示范段立面改造工作,实施城区架空缆线下地工程,落实部分公建单位退地还绿措施,凸现城市文化,做美做靓城区。
6、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机制。
规范、科学、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机制是确保我市城区建设管理全面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目标,科学、有序、顺利开展的关键。从有利于提升和加快城区建设管理步伐出发,应加强与城市建设有关的规划、国土、综合行政执法、环保、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各环节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管理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城市建设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建设要素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征、安、迂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单位负责、项目业主落实”分级管理机制,坚持“安置在先、连片征地、整体推进”原则,集中人力、集中财力突破城区建设发展瓶颈,全面加快落实城区建设各项工作。以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城市步伐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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