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价款
项目为通信线路维修,采购总金额为:9490元。
二、 服务方式
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能到达现场并处理好故障问题,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故障处理, 应按合同价日千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
三、 质量保证
甲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专业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整改期届满而甲方施工仍未能符合规范要求的,乙方有权中止直至解除具体合同订单,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 付款方式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工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次维修费用。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具维修费发票。
五、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 合同生效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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