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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阳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细则

2024-06-30 来源:赴品旅游


2013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细则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

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于2014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土地级别范围和宗地土地级别确认

(一)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要求,本次按商业、住宅、工业三类用途进行分类定级,确定各用途级别时应以对应用途的土地级别图为准。

(二)各类用地级别界限以道路为界时,道路低级别一侧地上若有建筑物,则临街第一排建筑物的地价取用高级别基准地价;道路低级别一侧地上若无建筑物,则临街20米范围内的地价取用高级别基准地价。

(三)一类商业、二类商业用地和参照其地价水平的其他用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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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业级别图;住宅用地和参照其地价水平的其他用地均使用住宅级别图;工业用地和参照其地价水平的其他用地均使用工业级别图。

(四)宗地跨越两个不同级别的,按照相应级别的比例确定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

(一)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出让基准地价(附表1)

附表1 元/平方米

商服用地 市场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办公旅馆用地 总部经济办公用地 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一般工业用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物流用地 标准厂房用地 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采矿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文化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娱乐用地 科研用地 教育用地 医卫用地 民政福利设施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1级 2级 8910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11300 10170 7050 7410 4630 3050 2390 1320 1190 8019 5640 6669 4167 2745 2151 1188 1071 4570 3650 2530 2060 1180 900 5640 6345 6060 4242 510 459 4512 5076 4150 2905 390 351 3656 2920 2024 1648 944 720 4113 3285 2277 1854 1062 810 3000 2050 1130 640 2100 1435 791 448 310 279 280 240 252 216 561 434 765 459 4935 5288 5640 5288 3525 4230 2468 2820 429 332 585 351 3948 4230 4512 4230 2820 3384 1974 2256 341 264 465 279 308 420 252 264 360 216 238 204 3199 2555 1771 1442 826 630 3428 2738 1898 1545 885 675 3656 2920 2024 1648 944 720 3428 2738 1898 1545 885 675 2285 1825 1265 1030 590 450 2742 2190 1518 1236 708 540 1600 1278 886 721 413 315 1828 1460 1012 824 472 360 383 293 - 2 -

233 210 180 公共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交通运输节点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殡葬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地下第1层商业利用 地下空间 地下第1层停车场、仓储 510 510 765 510 1530 510 510 2373 1424 390 390 585 390 1170 390 390 1916 1149 310 310 465 310 930 310 310 934 280 240 280 240 420 360 280 240 840 720 280 240 280 240 1556 1250 869 717 396 303 750 522 430 238 182

(二)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划拨基准地价(附表2)

附表2 元/平方米

商服用地 市场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办公旅馆用地 总部经济办公用地 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一般工业用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物流用地 标准厂房用地 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采矿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文化体育用地 公共娱乐用地 科研用地 教育用地 医卫用地 民政福利设施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级 2级 6237 5613 3948 3158 3553 3113 2179 312 281 343 266 468 281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833 750 7910 7119 4935 3948 4442 4545 3182 408 367 449 347 612 367 5187 3241 2135 1673 924 4668 2917 1922 1506 832 3199 2555 1771 1442 826 630 2559 2044 1417 1154 661 504 2879 2300 1594 1298 743 567 2250 1538 848 480 1575 1076 593 336 248 223 273 211 372 223 224 192 202 173 246 211 190 163 336 288 202 173 3455 3702 3948 3702 2468 2961 1728 1974 2764 2961 3158 2961 1974 2369 1382 1579 - 3 -

2239 2400 2559 2400 1600 1919 1120 1280 1789 1240 1009 1917 1329 1082 2044 1417 1154 1917 1329 1082 1278 895 1022 886 620 708 721 865 505 577 1533 1063 578 620 661 620 413 496 289 330 441 473 504 473 315 378 221 252

公园与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交通运输节点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殡葬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地下第1层商业利用 地下空间 地下第1层停车场、仓储 306 408 408 612 408 1224 408 408 234 312 312 468 312 936 312 312 186 248 248 372 248 744 248 248 168 144 224 192 224 192 336 288 224 192 672 576 224 192 224 192 212 127 1661 997 1341 804 1089 875 608 502 277 654 525 365 301 167

(三)贵阳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用途分类及其适用范围(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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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贵阳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用途分类及其适用范围表 基准地价基准地价用地细分用地类型 类型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细分用地类型含义 细分用地类型的含义 对应土地二级类名称及编码 批发零售用地(051) 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对照关系 对应用地类别名称及代码 零售商业用地(B11) 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2) 餐饮用地(B13) 批发市场用地(B12) 零售商业用地(B11) 金融保险用地(B21) 其他商务用地(B29) 旅馆用地(B14)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对应城市用地用途分类含义 B11: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等用地(不含市场) B41:零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等用地 B42: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企业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13: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2: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B11:零售商业用地中的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B21:银行、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B29:贸易、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办公用地 B14: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9: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商服用地 临主次干道的商品零售用地,如商场、商店、超市、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金融保险、电信、移动、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053) 住宿餐饮用地(052) 其他商服用地(054) 批发零售用地 (051) 指单纯提供餐饮的餐厅、酒店、酒吧等用地(临主次干道) 指洗车场、洗染店、维修网点、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其他商服设施用地(临主次干道) 指各类批发(零售)的市场用地,如小商品市场、市场用地 工业品市场、专业市场等用地 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商业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053) 住宿餐饮用地(052) 其他商服用地(054) 商务金融用地(053) 其他商服用地(054) 商务办公旅馆用地 指提供住宿等综合服务的各类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总部经济经市政府认定的用于自身办公的总部经济用地 办公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小区按规范配置的服务设施用地,其他不临服务设施主次干道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用地 R12、R22、R32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R12、R22、R32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服务设施用地 中小学用地 - 5 -

普通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一般工业用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 除政策性住宅以外的其他各类用于生活居住的普通住房用地 带有政策性的居住用地,如人才公寓、民工公寓、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用房用地 指除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外的各类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等用地 指属于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支持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物联网、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直接为其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等用地 指普通仓库、危险品仓库、堆场等各类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独立登记的各类企业附属仓储、营业性仓储企业及物流公司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指用于经营的标准厂房项目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071) R1、R2、R3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071) R2、R3居住用地 M1、M2、M3工业用地 M1、M2、M3工业用地 R1: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3: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2: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3: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工业用地(061) 工业用地(061) 仓储物流工业用地 用地 标准厂房用地 仓储用地(063) W1、W2、W3物流仓储用地 M1、M2、M3工业用地 W: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M: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H5:采矿、采石、采沙、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工业用地(061) 工业用地(061) 指列入市重点项目目录的物流、研发设计、产品生产性服研试、文化创意产业、产品展示、服务外包等生务业用地 产性服务业用地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相关设施用地 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图书展览、体育场馆和训练基地,以及文化宫、青少年宫等游乐用地(不含独立地段采矿用地(062) 采矿用地(H5) 机关团体用地(081) 新闻出版用地(082) 文体娱乐用地(085) - 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文化体育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A1) 图书展览用地(A21) A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1: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的游乐场、舞厅、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文化活动用地(A22) 体育用地(A4) 艺术传媒用地(B22) 娱乐用地(B31) 康体用地(B32) 科研用地(A35) 教育科研用地(A3) 医疗卫生用地(A5) 社会福利用地(A6) 文物古迹用地(A7) A22: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4: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用地 B22:文艺团体、影视制作、广告传媒等用地 B31: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用地 B32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等设施用地 A35: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用地 A5: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6: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公共娱乐用地 指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赛马场等演出场所,以及独立地段的游乐场、俱乐部等游乐设施用地 文体娱乐用地(085) 指除产业政策支持的生产性服务业以外的其他各科研用地 类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观察测试、技术推广的用地 教育用地 各类教育(含幼儿园)、科普等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等设施用地 老年公寓、福利院、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孤民政福利儿院等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休养所、疗养院设施用地 等用地 医卫用地 风景名胜名胜古迹、革命遗迹、主题公园、景点小品等旅设施用地 游景点游览设施用地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科教用地(083) 科教用地(083) 医卫慈善用地(084) 医卫慈善用地(084)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88) 公园与绿地 公园、苗圃、动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园林绿化、广场用地 公园与绿地(087) 公共设施用地 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共设施用地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不含营业网点用地) (086) A7: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H9: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H9) 及服务设施用地 G1: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公园绿地(G1) 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防护绿地(G2) G2: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G3:以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广场用地(G3) 活动场地 区域公用设施H3: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用地(H3) 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供水用地U11: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U11) 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 - 7 -

供电用地(U12) 供燃气用地(U13) 供热用地(U14) 通信用地(U15) 广播电视用地(U16) 环境设施用地(U2) 消防用地(U31) 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 ①用于铁路等线路、站场等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林木等用地(不含客运站场用地) ②用于公路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林木等用地(不含客运中心) ③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含客运中心)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④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通道用地 ⑤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⑥用于城镇内部公共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含单独供地的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道路用地) 铁路用地(101) 公路用地(102) 港口码头用地(106) 机场用地(105) 管道运输用地(107) 铁路用地(H21) 公路用地(H22) 港口用地(H23) 机场用地(H24) 管道运输用地(H25) 城市道路用地(S1) U12:变电所、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厂用地 U14: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U15: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U16: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 U2: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U31: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U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中的施工、养护、维修等设施用地 H21: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22: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H23: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民用及军民合用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H25: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S1:快速路、主干道、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 街巷用地(103) S4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公共汽车公共交通场站首末站、停车场 (库)、保养场,出租汽车站场设施等用地(S41) 用地,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 8 -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街巷用地(103)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S9) 交通运输公共停车场、各类交通客货运站场(含交通售票)、铁路用地(101) 节点用地 汽车教练场等用地 公路用地(102) 港口码头用地(106) 水利设施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水利、水工建筑物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118)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 交通枢纽用地(S3) S42: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S9:汽车教练场等用地 S3: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中的水工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U32: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H3、B9: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和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中的殡葬设施用地 H42: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特殊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宗教用地 等宗教自用地 地下第1商服、住宅用地地下室第1层作为商场、办公等层商业利经营性场所 用 地下空间 地下第1商服、住宅用地地下室第1层作为经营性停车场、层停车仓库等用地 场、仓储 监教场所用地 防洪用地(U32)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殡葬用地(095)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监教场所用地安保用地(093) (H42) 宗教用地(094) 宗教用地(A9) A9: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商服用地(05)住宅用地(07) 商服用地(05)住宅用地(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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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地价格评估方法

宗地评估地价=分用途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规划成熟度修正系数+其他因素修正值

(一)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

按照《2013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中关于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修正系数表确定。

(二)容积率修正 1、一类商业用地

适用范围:商业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市场用地。容积率修正公式为

一级地:Kij=k1×H+k2×44% + (k3+…+Kn)×42% 二级地:Kij=k1×H+k2×45% + (k3+…+Kn)×43% 三级地:Kij=k1×H+k2×46% + (k3+…+Kn)×42% 四级地:Kij=k1×H+k2×55% + (k3+…+Kn)×54% 五级地:Kij=k1×H+k2×60% + (k3+…+Kn)×57% 六级、七级地:Kij=k1×H+ (k2+…+Kn)×60% 八级地:Kij=k1×H+( k2+…+Kn)×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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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Kij代表容积率修正系数;

k1、k2、k3…kn 分别代表商业房屋第1层、第2层、第3层…第n层分摊的

容积率。

H为底层房屋临街(主次干道)深度修正系数, h为底层房屋临街深度(米)。

当深度小于或等于20米时,H=100%;当深度大于20米时,计算式为: 一、二、三级地:H=[(h-20)×40%+20]/h;不临主次干道时,H=40%。 四、五级地: H=[(h-20)×50%+20]/h;不临主次干道时,H=50%。 六、七、八级地:H=[(h-20)×55%+20]/h;不临主次干道时,H=55%。

2、二类商业用地

适用范围:商业用地中的商务办公旅馆用地、总部经济办公用地、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文化体育用地、公共娱乐用地、科研用地、教育用地、医卫用地、民政福利设施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容积率修正公式为

Kij=K/1.5*b%

其中:Kij代表容积率修正系数,K为实际容积率。 限高50米及以下,b%=100%; 限高100米,b%=90%; 限高150米,b%=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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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150米以上,b%=70%

若为纯二类商业用地,容积率若小于或等于1.5时,按1.5计

3、住宅用地 容积率修正公式为

Kij=K/1.5*b%

其中:Kij代表容积率修正系数,K为实际容积率。 限高24米及以下多层住宅,b%=100%; 限高50米及以下高层住宅,b%=90%; 限高100米高层住宅,b%=80%; 限高100米以上超高层住宅,b%=70%。

若纯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5时,按1.5计;

若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为分摊容积率。 4、工业用地

适用范围: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时,不作修正。

容积率大于1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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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的规定,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评估的,不作修正。涉及企业土地转让、抵押等二级市场评估的,容积率修正公式为

Kij=1+(K-1)×20%

其中:Kij代表容积率修正系数,K为实际容积率。

(三)土地使用年期修正

基准地价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还原率:商业40年、7.5%;住宅70年、7%;工业50年、6.5%。实际使用年限与基准地价内涵不一致的,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公式为

Y= [11/(1rd)m]÷[11/(1rd)n]

式中:

Y——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rd——土地还原率;

n——基准地价土地使用年限; m——宗地实际使用年限。

(四)规划成熟度修正

宗地所处区域的实际开发程度未达到级别对应开发程度时,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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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附表4、5、6进行规划成熟度修正。

附表4 四通一平规划成熟度修正系数表 级别开发程度 项 目 级别对应开发程度(实际标准) 开发情况 系数(%) 中配置 开发情况 系数(%) 低配置 开发情况 接近主干道,或-10 远离主干道路,无法直接通达,路面质量差。 -7 远离输电线路,接电不方便。 基本靠打井取-7 水,用水条件较不便利 有电缆,电线经-4 过,可以接线但不方便 有主干道路通过,但通路 道路畅通,形成网络,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路面质量较高 建有变电站,通过地下电缆或架杆四通一平 到规划设计标准。 有水厂,供水系统呈循环状或树枝计标准。 通讯 通讯方便快捷,电话装机容量充足,达到规划标准 -2 -5 未形成网络。基本能够通达,路面质量 一般。 有输电线路经过,接满足需要。 邻近水厂或有主要水条件基本便利 有主要的通讯电缆,电线经过,接线方便 通电 明线输送电源。电力供应充分,达-3.5 电方便,电力基本能上水 状,供水能满足需要,达到规划设-3.5 的供水系统经过,用

附表5 五通一平规划成熟度修正系数表 级别开发程度 项 目 级别对应开发程度(实际标准) 开发情况 系数(%) 中配置 开发情况 系数(%) 低配置 开发情况 通道路畅通,形成网络,达到规划路 五通通一平 电 上水 设计标准,路面质量较高 建有变电站,通过地下电缆或架杆明线输送电源。电力供应充分,达到规划设计标准。 有水厂,供水系统呈循环状或树划设计标准。 有主干道路通过,但未达,路面质量 一般。 有输电线路经过,接电-2 方便,电力基本能满足需要。 邻近水厂或有主要的供-4 基本便利 -4 接近主干道,或远离主达,路面质量差。 远离输电线路,接电不方便。 基本靠打井取水,用水条件较不便利 -5 形成网络。基本能够通-10 干道路,无法直接通枝状,供水能满足需要,达到规-2 水系统经过,用水条件- 15 -

下建有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暗水 沟排污。达到规划设计标准 -3 雨水污水排放条件基本便利,基本能满足需要。 有主要的通讯电缆,电线经过,接线方便 -6 雨污合流,明沟排污。排水条件差。 有电缆,电线经过,可以接线但不方便 通通讯方便快捷,电话装机容量充讯 足,达到规划标准 -2 -4

附表6 六通一平规划成熟度修正系数表 级别开发程度 项 目 级别对应开发程度 开发情况 中配置(主干通过) 系数(%) 开发情况 有主干道路通过,但通路 道路畅通,形成网络,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路面质量较高 建有变电站,通过地下电缆或通电 架杆明线输送电源。电力供应充分,达到规划设计标准。 有水厂,供水系统呈循环状或六通上水 树枝状,供水能满足需要,达一平 下水 到规划设计标准。 建有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暗沟排污。达到规划设计标准 通讯方便快捷,电话装机容量充足,达到规划标准 煤气管道已形成网络,达到规划设计标准 -2 -2 -2 -4 未形成网络。基本能够通达,路面质量一般。 有输电线路经过,接电方便,电力基本能满足需要。 邻近水厂或有主要的供水系统经过,用水条件基本便利 雨水污水排放条件基本便利,基本能满足需要。 -2 有主要的通讯电缆,电线经过,接线方便 有煤气管道通过,但-2 未形成网络,用气条件基本便利 -4 -4 -4 -4 -4 低配置(接近主干) 系数(%) 开发情况 接近主干道,或远离主干-8 道路,无法直接通达,路面质量差。 远离输电线路,接电不方便。 基本靠打井取水,用水条件较不便利 雨污合流,明沟排污。排水条件差。 有电缆,电线经过,可以接线但不方便 接近煤气管道,或远离煤气管道,无法直接利用 通讯 通气

(五)其他因素修正

1、宗地内场地平整程度修正值:土地基本平整,可按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建设的,不作修正。需要实施挖填方工程才能达到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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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概算,确定相应的地价修正值。

2、公共设施配套修正值: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配建公租住房、学校、社区用房、市政道路、垃圾转运站、公厕等公共设施时,建成后其产权无偿移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按照建造成本确定修正值。建成后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成本价回购的,修正值=配建建筑面积*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配建比例*不考虑配建的宗地评估总价。

四、地下空间评估

(一)城市规划等部门同意地下第1层作为商业、停车场、仓储使用,且需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可进入二级市场的。

地下空间评估价格=分用途出让基准地价×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建筑面积

在土地出让时,由使用人自行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按照地下空间评估价格的30%确定土地出让价格。

(二)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第二层及以下经城市规划等部门同意可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的,不再增收出让价款。

五、划拨土地不改变现状补交出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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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申请划拨土地不改变现状补交出让金,且纳入简易工作流程可在收件窗口办结的。

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仍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二)计算公式: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楼面出让金×年期修正系数

商业级别类、住宅级别类的,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小于1时,按照土地面积计算。不临主次干道的商业用地,按照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计算。

工业级别类的,按照土地面积计算。 (三)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附表7执行。。 (四)主次干道划分参照附表8执行。

附表7 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改变现状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商服用地地上第1层 商服用地地上第2层 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地上第3层及以上 市场用地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357 182 182 321 3390 1492 1424 3051 2673 2223 1389 915 717 396 1203 1023 764 549 430 238 1149 934 750 522 430 238 2406 2001 1250 824 645 356 - 18 - 商务办公旅馆用地 总部经济办公用地 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政策性住宅用地 一般工业用地 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物流用地 标准厂房用地 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采矿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文化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娱乐用地 科研用地 教育用地 医卫用地 民政福利设施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地下空间 交通运输通道用地 交通运输节点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殡葬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地下第1层商业利用 地下第1层停车场、仓储 1410 1128 1269 1128 914 730 506 412 236 180 902 731 584 405 330 189 144 1015 823 657 455 371 212 162 808 565 102 92 112 87 153 92 553 387 78 70 86 66 117 70 400 273 151 280 191 105 62 56 68 53 93 56 56 50 62 48 84 50 48 43 53 41 72 43 85 60 987 1058 1128 1058 705 846 494 564 77 102 102 153 102 306 102 102 790 846 902 846 564 677 395 451 59 78 78 117 78 234 78 78 640 511 354 288 165 126 686 548 380 309 177 135 731 584 405 330 189 144 686 548 380 309 177 135 457 365 253 206 118 320 256 177 144 366 292 202 165 47 62 62 93 62 42 56 56 84 56 36 48 48 72 48 90 63 72 91 55 548 438 304 247 142 108 83 94 71 186 168 144 62 62 56 56 48 48 712 427 575 345 467 375 261 215 119 280 225 157 129 - 19 -

附表8 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道路分类表 道路类型 138县道 210国道 八哥岩路 白岩石路 白云北路 白云南路 混合型主干道 白云中路 百花大道 北外环线 北衙路 碧桃街 宾阳大道 长江路 长岭北路 长岭南路 长沙路 长山路 道路名称 青山东路 青山西路 清华路 瑞华巷 瑞金北路 瑞金南路 瑞金中路 三桥南路 沙冲南路 沙冲中路 晒田坝路 陕西路 狮峰路 石标路 石林路 世纪路 市南路 见龙洞路 建设北路 解放西路 金仓路 金岭东路 金岭西路 金苏大道北段 金苏大道南段 金阳北路 金阳南路 金园路 开发大道 凯里路 兰宝石路 黎苏路 林城东路 林城西路 龙泉苑街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宝山北路 宝山南路 宝山南路延伸段 北京西路 东北绕城高速公路 东出口高速公路 东二环线 东站路 改茶大道 观山东路 观山西路 贵黄高速公路 贵开二级公路 贵阳南环高速公路 贵阳绕城高速公路 贵遵高速 贵遵高速公路 花溪大道北段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奥兴路 蔡家街 诚信南路 春雷路 春晓路 翠柳路 大兴路 飞山街 观溪路 合群路 洪济路 湖滨路 化建路 环北巷 黄金路 建安路 建新路 康乃馨路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安顺路 安云璐 白沙关街 百花山路 百挑路 北新区路 毕节路 碧海南路 博爱路 诚信南路 城基路 创业路 东新区路 扶风东路 扶风路 福州街 富康路 富源南路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龙井路 铝建路 铝兴路 梦草路 明河路 牡丹路 南厂路 南苑路 普陀路 七一路 黔春路 青龙北巷 青龙路 青龙南巷 青年路 青云路 清禾街 三江路 道路类型 道路名称 学子路 延安巷 沿山路 艺苑路 营盘路 永乐路 园亭路 枣山路 皂角垭路 钟坡东路 钟坡西路 澳马商业街 青云路 交通型主干道 交通型次干道 生活型次干道 生活型次干道 生活型次干道 朝阳洞路 城东路 达高路 大将路 大沙路 大营路 市西高架桥 龙水路 水东路 四方河路 松花江路 苏庄路 桃园路 龙潭路 龙王路 铝建路 马王街 麦苏东路 花溪大道南段 花溪大道中段 浣纱路 机场路 甲秀北路 甲秀南路 龙广路 马百路 玫瑰路 南湖路 南垭路延伸 盘江南路 公馆路 龚北路 龚西路 龚中路 广州路 贵惠路 山林路 上坝山路 上麦路 狮岩路 石场路 市西路 道路 类型 东山路 东外环线 都司路 都匀路 二桥路 富水北路 富水南路 刚玉街 高新北路 高新路 观水路 贵沙路 贵筑路 航天路 合肥路 河滨路 红岩路 道路名称 体育路 田园北路 铁运巷 同心东路 同心西路 万达路 温泉路 温石南路 文昌南路 乌金路 西湖路 西南环线 溪北路 仙鹤路 新创路 新村路 新东路 道路 类型 麦苏西路 麦肖公路 梅兰山路 南厂路 南湖路 青麦路 中华中路 中山东路 交通型中山西路 主干道 中山中路 珠江路 遵义路 南垭路 浦江路 黔江路 青龙路 鑫中路 道路名称 道路 类型 道路名称 道路 类型 道路名称 贵乌南路 海马冲路 涵碧路 红田路 红岩路 淮河路 环城北路 环溪路 黄河南路 黄泥路 黄山冲路 吉林路 嘉润路 尖山路 建设路 建设南路 箭道街 道路 类型 道路名称 双峰路 松林路 蓑草路 塔山西路 汤巴关路 桃林路 通河巷 通化路 铜仁路 万江路 望成路 温石路 文华路 文化路 五福路 下坝山路 下麦路 混合型主干道 甲秀中路 解放路 金清大道 金朱东路 金朱西路 麦沙大道东段 麦沙大道西段 黔灵山路 交通型清溪路 次干道 市北路 桐荫路 西北环城高速公路 西南环线 厦蓉高速公路 新添大道北段 新添大道南段 鑫中路 - 21 -

黔灵东路 黔灵西路 清水江路 沙河街 省府路 苏庄南路 威清路 文昌北路 生活型文昌南路 次干道 霞晖路 香江路 新光路 新苏路 新竹路 友谊路 云锦北路 中曹路 生活型次干道

花石路 花溪大道北段 黄河北路 惠农巷 云锦路 云潭北路 云潭南路 宅吉路 中华南路 新都路 新华路 新区大道 新庄路 育才路 月亮岩路 云峰大道 云环路 玉厂路 兴义路 延安东路 延安西路 延安中路 盐务街 阳关大道 杨柳街路 迎宾路 兴筑东路 兴筑西路 中华北路 中心环北线 中曹南巷 中环路 紫荆花路 将红军山路 金马路 金塘北街 金源街 锦江路 漓江路 林木巷 香樟路 小店街 新泉路 新印厂路 兴关路 兴隆街 星河路 旭东路 学院路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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