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1.1 鉴于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及所在职务,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有机会了解或接触到甲方的商业
秘密,且鉴于商业秘密为甲方重要的无形资产。
1.2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用工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本着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订立如下保护商业秘密合同书。
第二条:对第三人的义务
2.1 乙方保证,其进入甲方工作之时,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
不使用义务;也未承担任何行业限制义务。因而乙方在甲工作中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以前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义务,均不会侵犯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权。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确认
3.1 乙方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对外的保密信息,是关系到甲方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对甲
方的所有保密信息,自愿承担保护义务。
第四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4.1 本合同中所称商业秘密和保护的信息是指甲方所有的尚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使甲方具有相对于他
人的、现实或潜在的竞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资源信息,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的信息,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下述保密资料或情报: a、 b、 c、 d、 e、 f、 g、 h、 i、 j、
技术、设计、文档、程序、密码; 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 房源资料、房源信息、房源情报; 公司的客户名单,客户情报、资料;
管理、经营的运行,市场营销目标、营销策略; 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报告等财务情报; 薪酬、人事情报;
有关行业发展、商业伙伴、竞争对手以及与其他公司协作业务有关的情报、资料;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会议纪录;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2 上述甲方对商业秘密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盖有甲方保密字样的印章; b、对其的访问受到公司网络的限制;
c、乙方使用该信息时按照甲方的规定应履行登记手续; d、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它保密措施。
4.3 上述商业秘密不包括乙方从其他渠道或者公共领域获得或者已经知悉的信息。 4.4
第五条:成果归属
5.1 乙方在与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有乙方本人或乙方与第三人合作所研制、开发、翻译的任
何作品或成果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秘密、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除非乙方能够证明上述作品或成果是乙方没有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在业余时间由乙方本人或者乙方与第三人合作所研制或开发。
5.2 对乙方做出的与甲经营范围有关的非职务的成果,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将
商业秘密、非职务发明、专用技术等成果许可或转让给甲方使用,甲方应以价款、入股等方式向乙方支付合理报酬。
5.3 册立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编制或得到的与甲方业务或事业有关的一切设备、文件及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电脑、软盘、图纸、数据、模型、实验记录、工作手册、书信往来、传真、电话记录、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书)等,在任何时候均归甲方所有,并且乙方应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有效期内甲方要求的任何时间归还或者销毁上述文件、资料。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 乙方保证严格保守本合同第四条所述商业秘密,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到的甲方需对之承担保密义务
的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甲方义务,和得到甲方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工或甲方客户(含欲争取的潜在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
a、 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
b、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无关人员和任何第三方泄露; c、 不得为自己的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d、 不得复制或披露包含公司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当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 出工作范围使用。
6.2 本合同第四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中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公知,但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
体并未被公知,从而仍然具有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对其他仍属于秘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仍然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以此证明该商业秘密已不存在。
6.3 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的人员,以考勤为准,3个月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如违反,本公司
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效力可分割条款
7.1 本合同的任何具体条款,无论是当事人协商修改,还是法院判决部分无效或进行修改,均不影响
其他部分的效力。
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开本公司人员,需留下与本公司工作相关的一切软硬件。
第八条:声明为真实意见
8.1 本合同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方面任何暗示、强制或其所接受时间、
地域、领域限制,完全自愿。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6个月的薪酬的违约金和甲方为此支付的调查和聘请律
师的费用;如果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乙方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9.2 乙方因其违约向甲方按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之下义务。 9.3 一经证实乙方违反此合同,即扣除其相应股份一股,或扣除全部底薪及佣金提成部分,本公司保
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参考,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影响合同含义和解释。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之外,
本合同永久有效。
甲 方:XX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法 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电话: 地 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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