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220227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弱电智能化工程 致 (项目监理机构):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股份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审查和批准。 附件: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3、总分包管理架构及资质情况(含专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数量 弱电智能化工程 合计: 1 项目经理部(项目章)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拟分包工程合同额 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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