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客我理论
主我与客我理论,也称为“自我理论”,它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提出的。米德认为“自我”可以分解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是作为意愿和行为主体的“主我”(I),它通过个人围绕对象事物从事的行为和反应体现出来;另一方是作为他人的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之代表的“客我”(ME),它是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性的体现。完整的自我,既是“主我”又是“客我”,而个人的自我意识正是在主我与客我的不断互动中产生的。
简单来说,所谓的“主我”即我个人的自我认知,而“客我”是我对他人态度和评价做出的综合反应,个人即在这种自我认知和他人认知的交融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主我”和“客我”的对话和互动形成统一的社会自我。
而这个对话和互动的过程揭示的就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化过程。所谓社会化过程,也就是“主我”同“客我”进行对话、互动的过程。
主我与客我理论提示了人内传播是一个主我、客我双向互动的社会过程,互动的介质即信息。
如去年虐童案频发,如果你是一个幼儿园教师,在微博上看到相关信息,你会很自然的去关注这个事件,而在微博上看到网友的各种负面评价后,你会思考平时自己是如何对待小朋友的,以后要如何更恰当的去对待小朋友,这种主我与客我的对话、互动,能使自己不断进步。
“主我与客我”的这种自我传播对人内部沟通的细致分析和创造性解释,大大推动了人际传播与个人社会化、语言符号与意义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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