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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婚后房产的首付,是否视为个人财产?

2023-10-20 来源:赴品旅游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双方父母出资按份共有,除非约定;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对该子女赠与,夫妻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按份共有,除非约定。婚后,如果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该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根据出资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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