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限行时间: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
限行区域:古城区域以内道路(以护城河为界)。
限行措施:禁止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蓝牌)驶入。公交车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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