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驾驶人在驾驶共享单车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拒不接受罚款处罚弃车离去的,各企业在接到交管部门转递的违法信息并核实用户信息后,共同对该用户实施停用车辆的处罚措施。
并提示该用户至违法行为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罚后,各企业继续对相关用户实施停用车辆两个月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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