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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2021-09-14 来源:赴品旅游

男的有精神病能离婚。如果女方和男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发现男方患有精神病,且男方的病情久治不愈、较为严重,夫妻感情因此而破裂的,女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如果男方的精神病病情轻微,用治疗的方法可以对病情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一、男方有女方出轨证据能离掉吗

男方有女方出轨证据不一定能离掉。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所以只要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就能依法判离;反之如果法院不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是夫妻在调解过程之后又和好的,那么即使男方有女方出轨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判离。

二、被妻子起诉离婚怎么才能不离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想离,建议先与女方沟通协商,女方有什么要求的,男方可以做一些让步和妥协,以维系夫妻关系为最终目的。但如果与女方协商不成,女方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的,在人民法院接收女方提交的材料后,会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仍然会进行调解,这个时候建议男方通过调解员一起努力挽回女方和婚姻关系。仍无法调解的,人民法院会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

三、孩子半岁是否可以离婚

孩子半岁可以离婚。孩子的岁数跟夫妻双方之间是否可以离婚,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必要的联系。只要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或者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孩子半岁时,夫妻双方一般是可以协议离婚的。通常情况下,女方也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可以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在分娩后的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出现了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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