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母看孩子日记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从法律上讲,子女不论成年还是未成年,都是公民,都依法享有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这里当然也包括隐私权。这些权利都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
(二)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
(三)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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