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原工作单位开具未在该单位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同时到现在工作的单位开一份调查函。
1、去找市原单位所属区县的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如XX市XX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它下面会有个XX区住房保障事务办理此类证明。
2、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协助调查单位介绍信等,具体可问办事人员。
3、很重要的时间因素,根据他们协查的规定,证明材料可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所以要急着等他们盖章的话,一定要提前作好准备。第一次只能送资料,第二次才拿到证明材料,从日期算起来的话,当中隔了10来天。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第六条 停止住房无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当地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 4倍以上,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城市和单位,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第七条 住房补贴按职工个人计算、发放。对1999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可以按月计算住房补贴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对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 准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给予购房一次性补贴。对住房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不发放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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