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加入某个国家获得的国籍属于取得国籍。 国籍的取得有两种基本方式: 一是因出生而取得,叫作原始国籍,一是因加入而取得,叫作取得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芹困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饥首核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