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买,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购买有一定风险,有些事情还需注意。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3、房屋的权利人;
4、相关费用的缴纳。
一、动迁房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为动迁房的特殊性,购房者在转让买卖的过程中一定要先查明动迁房的性质,已经竣工的动迁房可以去房管局查询他的产权资料,适当避免不必要的交易风险。
二、动迁安置房的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三、婚后拆迁所得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所得的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安置房婚前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的,以出资人名义登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另一方赔偿。被拆迁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后的安置房仍属于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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