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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利产品需要授权吗?

2022-05-09 来源:赴品旅游

使用他人的专利产品需要授权。

根据《专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一、实用专利转让合同怎么签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可以转让,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当就专利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二)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三)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六)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七)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

二、专利财产权包含哪些方面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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