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报销须持具备转诊资格定点医院出具的《转诊审批单》、参保人身份证到医保处业务大厅窗口办理转诊审批手续。办理转诊手续的,去协议医院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15%;去非协议医院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3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4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市内住院政策规定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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