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是可以转移的,但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二)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三)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债务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债务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四)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一、合同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形
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不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则不得进行债务转让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二、中止和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一方当事人的权益。中止履行的条件: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债权转让以后受让人还能反悔吗
对于债务的问题,一直是人们经常接触到的问题,往往会存在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情况。当然我国债权人能通过转让债权合同将一部分债权或者全部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但大家对受让人对于债权转移反悔却不了解。那么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反悔吗?
不行。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债权转实际上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一个转让合同关系,一经订立就收到合同强制力的约束。债权转移受让人在债权转移后不能就债权转移结果反悔,但能经相关当事人协商解除债权转移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