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根据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比例发放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法律分析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因工死亡,配偶抚恤金年限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情况下,配偶有权获得抚恤金。配偶抚恤金的年限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配偶抚恤金的年限一般为丧失劳动能力之日起,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再婚。其次,如果配偶再婚或者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将终止。此外,对于特殊情况,如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抚恤金的发放年限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的年限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律师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因工死亡的情况下,配偶有权获得抚恤金。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对于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具体的年限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律师进行详细了解和咨询。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二十条 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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