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退出合作社,那么你应当在每一年度,你们合作社的财务年度结束之前的三个月向合作社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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