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门面房被拆应当在不低于拆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予以赔偿,赔偿替代门面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门面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门面拆迁搬迁费用、门面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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