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证办理进度如何查询1、首先我们先打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打开之后我们将页面往下拉,拉到底部会看到有一个“办证进度查询”选项,我们单击该选项卡。2、然后会进入到查询页面,此时会有两个选项供我们选择,如果是要用姓名跟身份证号查询的话,那么就在“按姓名和证件查询”下方输入姓名跟身份证号,输入完成之后单击“查询”按钮。3、单击查询按钮之后就会自动查询,查询完成之后就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显示办理进度结果,如图对话框,显示还在核验中,那就说明还正在审核。4、如果要按受理号查询的话,那么单击“按受理号查询”选项卡。5、然后会进入到受理号查询页面,此时将受理号输入进去,输入完成后单击“查询”按钮。6、选择查询按钮之后,查询到结果就会自动弹出对话框,如图所示,此时还在核验,我们等待即可。二、居住证的主要功能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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