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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公司的名义起诉吗

2024-05-21 来源:赴品旅游

可以的,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一、公司债务在公司解散后以谁为当事人起诉

公司解散后,公司主体资格即消灭,债权人也就无法请求公司这个法人来处理债务问题,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可知,公司债务在公司解散后,债权人的债务问题可以请求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进行处理。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怎样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

五是清偿债务;

六是分配剩余财产;

七是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三、民法典债权债务没清理完能注销吗?

债权债务没清理完能注销。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就会进行破产清算,如果破产企业没有可供分配的财产时,破产清算就会结束,可以注销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在公司注销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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