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证概述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失业证对新公司入职的作用
失业证直接关系到以后你领取失业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之类的事情,所以如果单位给你缴纳社保的,必须办理失业证,也是对你权益的维护《失业证》在遇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为有效证件:
(1)求职应聘并办理用工手续;
(2)自谋职业办理营业执照;
(3)失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企业按规定办理减免税费手续;
(5)享受就业服务其它有关优惠政策
招工提取档案需要用它,失业后领取失业救济金,办理低保,再就业免费培训,劳动部门举办公益岗位的职业介绍都用它,一定保存好。再就是再就业可以凭失业证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可以享受很多的国家优惠政策!失业证一般单位直接办理的,把身份证和照片交给公司就行了
三、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无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有就业要求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可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具体包括:
(一)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三)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四)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五)已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持《青岛市居住证》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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