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店铺倒闭后需偿还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由股东偿还,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借款人可折现抵押物还款,积极与银行沟通并提出还款计划。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财产或未经清算办理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相应赔偿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公司可请求其全面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如果店铺是个体性质,倒闭后必须要偿还贷款,有抵押或担保的话,银行会采取拍卖的形式来偿还贷款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名义申请的贷款,贷款全部由股东偿还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将按照法律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现有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偿还相关债务。1.店铺或公司申请的贷款通常会做抵押或者担保,所以借款人可以先将抵押物折现还给银行,如果不够可以再进行填补。2.积极和银行方取得沟通,及时向银行说明还不上款的原因和实际情况,并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提出可行性的还款计划。据了解,很多银行支持贷款延期,因此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是需要借款人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3.“众筹”资金,当然是寻求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做筹资准备,但是一定要约定好利率,千万不要走上高利贷的不归路。
4,《公司法》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6,在出资过程中,股东未履行或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出资之后存在抽逃出资行为的(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第1314条)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在处理店铺或公司倒闭后的贷款问题时,借款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首先,可以将抵押物折现还给银行,如有不足,可以进行填补。其次,积极与银行沟通,说明无法还款的原因和实际情况,并提出可行的还款计划。延长贷款期限也是一种选择,但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另外,可以考虑向家人和朋友寻求众筹资金,但务必约定好利率,避免陷入高利贷的困境。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后,在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按法律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可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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