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成年人的父母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而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应当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予以监护。没有近亲属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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