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危险驾驶罪逃逸量刑规定?

2020-09-10 来源:赴品旅游

律师解答:

危险驾驶罪逃逸的,准确地说应该是犯了危险驾驶罪畏罪潜逃。因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一般不作量刑或从重处罚的依据,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但潜逃后自首的依法还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还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