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手续: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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