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可以异地换证的。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第五十八条中规章了,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驾驶人的户口从原来的车辆管理辖区迁移,所以驾驶人是能够去当地的车子管理所请求换证。另外,还需带好相关证件,比如,1、驾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是暂时的身份证;2、驾驶证;3、县级或者部队以上的医院所出示的关于身体要求的凭证。带好这些证件就可以去办理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章》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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