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以及未经批准的单位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同时,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满足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的条件。其中,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一、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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