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共同债务分配方式如下:
1、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
3、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一、男方婚前财产可以做为女方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不可以执行女方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偿还夫妻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离婚后,一方清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债务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求偿权。
三、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有房贷的房子离婚时,可以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欠银行欠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按揭贷款的商品房,离婚时,可以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由一方进行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再由双方进行协商或者人民法院分割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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