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优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工作勤恳踏实。
2、钻研业务,教学效果较好。
3、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4、原则上当年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1、教育局下达学校名额:“优秀”20人,“嘉奖”和“记功”共计13人。
2、本校各组分配名额: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劳计、化生、政史地、音体美、行政、后勤九大组,各组优秀推荐名额和实际名额见下表:
略
三、考核推荐办法:
1、各组按推荐名额组内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全体教职工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25分
3、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行政组由校长、书记、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推荐):25分
4、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若遇推荐考核小组成员自身时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25分
根据以上四次推荐得分累计从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遇同分情况,则优先向班主任、满工作量、热心公益活动、评职称人员倾斜。
四、有下列情形者,“优秀”一票否决
因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或其它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组内推荐操作要求: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六、“嘉奖”、“记功”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20xx、20xx、20xx年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不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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