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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模版

2022-04-08 来源:赴品旅游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和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开发建设的新化明源阳光购物公园部分房产租与乙方合作,并就相关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省____县上梅镇城东路与新青石街交汇处的明源阳光购物公园玉石街

  第四、五层共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房产租与乙方经营宾馆(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适用范围以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面积以最后测绘为准)。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玉石街

  第一层编号为1090门面提供给乙方和

  第二、三楼区域合作者共同使用,乙方须在1090门面内安装一台室内垂直电梯(电梯使用须确保地下车库层至五层正常运转)。  

  第三条:甲方应保证合作房产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如果在合作期内,合作的房产和设施设备因拍卖、出售等原因发生所有权转移,甲方应保证甲乙双方合同不因此而终止,同时如因为甲方房产产权原因及甲方债权债务等属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生产经营出现问题,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乙方后续所有损失。  

  第四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完全交由乙方自主经营。乙方完全自盈亏,自行承担经营、服务、债务;享有全部经营成果,承担各种税费(房屋出租税由甲方承担),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设备占用费。折旧费等。甲方对乙方的一切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在合作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承租房产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

  第三方,乙方需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告知甲方;但本协议中乙方的议务仍由乙方履行,如转承租人有违约行为,仍视为乙方违约。  

  第一章合作期限  

  第六条:租赁期限为 。即从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合作期限,为乙方认可的应上缴甲方的场地租赁费。  

  第七条:租金为每年叁拾肆万元整,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天交清。上缴方式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按期收取租金、折旧费。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甲方除有权催费外,还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按乙方应缴费用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2)乙方拖欠时间如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本合同收回合作的物业,并要求乙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履约保证金不退,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向XX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能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在合作期满后

  天内。经甲方检验物业无损、乙方各种应交应纳费用交纳完毕后,履行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甲方应负责物业的各项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保证水电正常供应及房屋故障维修,如因甲方物业出现防水问题或者外墙、公共区域各项设施设备故障出现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物业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内,乙方享有该合作物业相应的合法权益;有权与其它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租赁物业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  

  2、乙方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税费,自负盈亏。与乙方相关的租金,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时足额交纳。  

  3、乙方不得将合作物业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由此造成甲方或他人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乙方自身损失则由乙方自负。  

  4、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明源阳光购物公园的规章  制度、《商场管理规则》、《业主公约》以及明源阳光购物公园物业管理规定等规定。  

  5、乙方如需对合作物业扩建、改建、拆墙、封门、打洞,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整体安全结构。乙方不得侵占公用面积其公用设施。如有上列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地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他人的全部损失。  

  6、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开业运营。乙方变更或调整经营范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收取与甲方因此所遭受全部损失相当的经济赔偿款,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必须遵守消防法规,采取防范措施,防火防盗,确保合作物及其设备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须办理商品投保,保费  由乙方交纳,甲方可应乙方的请求与保险公司协调投保事宜;乙方不得参与投保,如有损失由乙方自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邻里财产和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外,违约方除了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  

  第十一条:乙方不书面通知甲方,将房产转租给

  第三人,  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第三章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电梯安装及使用。电梯由甲方指定品牌型号,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购买洽谈,由乙方出资购买、安装。合作期内电梯使用产生的电费以及维护保养费用均由乙方单方面承担。合作期满后,电梯不得拆卸,按当时现状无偿归甲方。  

  第十三条:根据来装去丢的原则,乙方在合作物业内的装修装饰及安装设备,合作期满或本协议被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明确约定单方面解除后,必须完好无偿交给甲方,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合作期满后,同等条件一点点乙方有优先合作权。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在合作期满叁个月前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组织及主要人事或个人地址、电话发生变更或其他重要事项影响双方合作的,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给乙方供水、供电、物业费等按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的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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