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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卖淫罪定罪及量刑标准

2023-09-15 来源:赴品旅游

容留卖淫罪的定罪量刑规定,犯罪情节严重者将受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区分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的关键在于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介绍卖淫是引诱他人卖淫并提供场所,组织卖淫是纠集多人从事卖淫。我国法律对容留、引诱妇女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者进行处罚,同时卖淫人员和场所也会受到相应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分析

一、容留卖淫罪的定罪量刑是怎样规定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如何区分组织卖淫和介绍卖淫

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犯罪人员容留、引诱妇女、孕妇以营利为目的的,我国的法律都应该对这类犯罪者判处容留卖淫罪的犯罪者进行处罚。相关的卖淫人员和卖淫场所,也会受到我国司法机关的相关处罚,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在容留卖淫罪的定罪量刑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容留卖淫罪包括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以及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等。此外,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的不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容留、引诱妇女、孕妇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将对犯罪者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也会对卖淫人员和卖淫场所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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