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x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为来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区安委会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x6年1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含劳动密集型企业)都要全面进行捡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包括洞采)、在建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燃气销售、粉尘防爆、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设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是否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是否认真开展,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有关规定是否真正落实,应急演练是否真正开展。
(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应急管理特别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停产整顿、领导带班值班等情况。
三、行业领域(含打非治违)检查重点
针对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不折不扣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高危企业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抓好以“九打九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1.非煤矿山(包括洞采)安全:由安监站牵头,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参与。重点是《非煤矿山企业十条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情况;外包工程管理情况;整顿关闭攻坚进展情况;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巡查情况。
2.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由交通站牵头,交警、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打击危险化学品无证运输、装卸、挂靠经营情况;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及校车。加强路面执法,打击“三超一疲劳”的情况。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情况。同时,对危化品运输、客货运、农用车运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烟花爆竹打非”清剿:由派出所牵头,安监、工商、城管参与。重点是持续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等各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4.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由消防办牵头,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5.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涉氨涉氯使用安全:由安监站牵头,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参与,按照相关规程检查确保安全。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落实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行为;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四必查”及流向管理制度的情况。
6.校园、校车安全:由镇政府教育部门牵头,交通、交警、城建、消防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按照相关规定检查确保校园校车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舍安全维护、电路电线、消防通道、校车安全营运等情况。
7.食品药品安全:由食药所牵头,工商等部门参与,按照相关规定检查。重点是检查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馆、药店,农贸市场,居民集中区和校园周边餐饮店(含小卖部),严厉打击“三无产品”。
8.建筑建设及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由城建办牵头,城管、规划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在建工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情况。
9.农家乐、休闲山庄等场所安全:由镇政府农业部门牵头,国土、交通、食药、工商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和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
10.环境环保安全:由环保站牵头,安监、规划、城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安全违法行为。
11.工业企业生产行业领域安全:由安监站牵头,环保、消防等相关监管职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是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技改项目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2.各类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安全:由国土所、林业站牵头,水务、林业、农业、安监、森林公安等参与。重点是加大各类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易发区(点)的监管及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活动。同时,严防洪涝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3.燃气销售安全:由城管队牵头,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重点检查辖区内店面是否存在无证非法销售燃气瓶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带队开展大检查。
(二)坚持企业自查为主。要全面动员辖区所有企业主动开展自行检查,分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照要求在厂区醒目位置公告,同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把隐患整改到位。节日期间,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统一安排停产检修,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行政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的“四个一律”措施。全面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开展正面报道和问题曝光。
(四)从严督导问责。本次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十大战役”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镇安委办开展的综合督导,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不负责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事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