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教师资格证的方法如下:
1、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2、持证人在某某市教师资格网或石柱教育城域网“教师教育”栏目下载《某某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3、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如可以在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重庆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
4、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