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即可,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