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债务的有:
1.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2.夫妻双方因为承担家庭的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夫妻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应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或者配偶分享所产生的债务;
4.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为治病,以及为了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双方因为抚养子女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因为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产生的债务;
7.为了支付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培训费或者教育费所产生的债务;
8.为了支付正当且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其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一、夫妻债务的界定
夫妻债务的界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