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去当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注销需要的手续有:1、提供投资人或是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2、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需同时一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准备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于申请书内填写,交由投资人本人前来办理申请登记的免填写);4、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属于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原件1份); 5、准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准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