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包括他人虚开、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表现形式,情节严重的标准为虚开发票在100份以上、金额累计在40万以上、五年内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分析
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虚开行为应当包括有四种表现形式:①他人虚开发票②为自己虚开发票③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④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而"虚开",又可以分为①没有实际贸易内容的前提下虚开发票②虽发生了实际贸易内容,但所开发票与实际发生的贸易数量或金额不相符等情况。虚开发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罪名,在刑法第205条后新增一条,作为第205条之一。本罪的行为表现是虚开刑法第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关于情节严重的界定,即本罪立案追诉的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情节严重主要分为四类情形,即(1)虚开发票在100份以上;(2)虚开发票的金额累计在40万以上;(3)在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拓展延伸
虚开发票罪的刑事责任及防范措施
虚开发票罪是指以虚构、伪造、购买、出售虚假的发票,以获得非法利益或逃避税务监管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虚开发票罪属于经济犯罪,犯罪嫌疑人一经定罪,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刑事责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等。为了防范虚开发票罪的发生,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发票查验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提高发票真实性和可查验性。此外,加强对虚开发票罪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是防范虚开发票罪的重要举措。
结语
虚开发票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涉及虚构、伪造、购买、出售虚假发票以谋取非法利益或逃避税务监管。我国刑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定罪,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为了预防虚开发票罪的发生,税务部门应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发票查验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提高发票真实性和可查验性。同时,加强对虚开发票罪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也是防范此罪的重要举措。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