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该项以“年”为单位参保),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