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遭遇邻居噪音干扰时,可先协商解决;如果交涉不成,可找管理部门举报催促涉事邻居整改;若还是不行,可直接找有关部门去处置。
有这几种情况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告诫,并处罚金:
1、在城市的市区内用高音广播;
2、违背当地有关部门的划定,在市区街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文娱、聚会等活动。
一、晚上工地噪音扰民找哪个部门
晚上工地施工噪音扰民找环保部门举报。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二、邻居装修扰民怎么办
邻居装修扰民的,可先与装修业主或装修工人进行沟通,合理安排时间,选择非正常休息时间装修;或者将邻居装修扰民问题反映给物业,由物业出面协调解决;或者向环境环保主管部门投诉邻居装修扰民问题;以上三种方式若都沟通无效,可以选择报警,由警方出面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可以要求装修业主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
三、关于住宅楼下商铺的噪音是否有规定
住宅楼下商铺噪音有规定。
居民楼下商铺分为两种情况:
1、是购买的住宅楼下原本就是商铺,但楼下商铺有义务不能产生噪音影响楼上住户休息;
2、另外一种是自主将居住的房屋改建成商铺,这需要征求邻居同意,同样不能噪音扰民。
噪音的规范用法是噪声,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人们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物理学上,噪声指一切不规则的信号(不一定要是声音),比如电磁噪声,热噪声,无线电传输时的噪声,激光器噪声,光纤通信噪声,照相机拍摄图片时画面的噪声等。
所谓的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