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广告印刷合同说明
1、本合同参考《印刷业管理条例》、《广告法》、《出版管理条例》等规章制订。
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3、本合同用于XX服务宣传品和单位内部资料的印制。合同签订地必须明确为我公司所在地。
4、对初次建立印刷品业务联系的,应让对方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承接印刷企业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制的出版物,不得盗印出版物。
6、承接印刷企业不得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制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印刷企业应当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不得擅自留存。
8、对本合同模板内容的变更应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合同审查部门批准。
9、合同各页由经办人进行小签,或加盖骑缝章。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 市 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有关广告印刷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广告印刷的标的、数量、质量
乙方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广告印刷:
印刷品名称 纸型 纸张质地 成品规格
印面及页数 色数 制版工艺 印刷数量
单价(元)
二、报酬及付款方式
1、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合计为:
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彩样、墨稿确认后,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改稿、改版,由乙方修改,送货时间可相应顺延。
3、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在收到乙方全额发票后 日内,以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三、材料的提供
广告印刷的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检验。
四、履行期限和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广告印刷并将印刷品交付甲方。印刷品由乙方送货上门,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目的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送货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乙方应对印刷品妥善包装,使其便于并安全的运输和装卸。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货到后由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共同验收。乙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的,甲方可以单独对印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记录。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出具的检验记录。双方指定联系人如下:
甲方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广告印刷的具体要求,并有权对乙方制作的墨稿、彩样提出修改意见。
2、对乙方提交的彩样、墨稿,甲方应在收到后及时审查并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
3、印刷品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具有印刷相关广告印刷品的资格,如果印制该印刷品需要办理准印证或其他手续,乙方负责办理。若因此发生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由乙方自负费用进行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要求制作彩样和墨稿,提交甲方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印刷。
3、乙方对印刷品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加印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不得将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甲方或销毁,不得擅自留存。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所有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八、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印刷品样稿图案或者设计方案为独立创作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使用许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独立创作的,印刷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除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印刷外,乙方不得使用印刷品,确需使用的,应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重复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3、针对印刷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任何纠纷的,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受到行政处罚,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如下费用:(1)甲方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罚款)、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判决书(仲裁裁决、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赔(补)偿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果甲方因此被负面报道或判令赔礼道歉导致甲方商业信誉受损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对甲方予以赔偿:在省内开设发行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万元;在河南省外开设发行的以及全国性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万元。
4、乙方原因未能使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取得印刷品著作权的,乙方应返还所取得的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甲方要求进行广告印制,印刷品的内容、数量、质量等与上述要求不符,乙方除自负费用进行更换外,还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印刷品不符合要求致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还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送货。每迟延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送货致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每迟延30个工作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延支付金额的5%。
4、若因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中止履行,直至解除协议。
十、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情况以可靠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如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天以上,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