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经济师: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师考试。
2、中级经济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师考试: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具备博士学位。
3、高级经济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 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