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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标语 篇25

2024-07-18 来源:赴品旅游

  1、文明守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巢湖市中心城区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其它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对违法制造、买卖、存储、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5、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医疗机

  6、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留住文明放鞭带来的喜庆,远离违法燃放造成的伤害。

  8、遵守燃放时间的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9、依法燃放烟花爆竹是您的权利,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是您的义务。

  10、做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文明市民,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和谐社区。

  11、人人争当文明市民,自觉遵守《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12、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3、自觉遵守市政府禁放通告,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4、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思明家园!

  15、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宁和休息。

  16、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1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1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创造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20、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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