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编制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原则,经过考试录用。教师入编考试录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组织考试,在编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2、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